市场监管总局各司司长用新政策促进市场监管效能提升
2022年1月13日,新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程序及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共1条,向当事人承诺机构在本案件中所缴纳的承诺金,均为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具体办法将在2022年1月17日前施行。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前,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当事人履行承诺义务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向当事人承诺金数额和投资者收益作出承诺,否则将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十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增强投资者对承诺金的信心。《办法》要体现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积极态度,牢固树立投资者信心,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增强投资者对投资者回报的意识和承受能力,保障投资者利益和财产安全。
二是丰富投资者保护工具。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工具作用,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制度,切实提高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三是进一步明确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根据《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分类。
四是对于衍生品监管的合规性要求。规定合格投资者不得申请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境外期货经营机构的从业人员。
五是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制度安排。明确适用《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法》第七十条,为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工作,防范以重复募集为方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办法》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支持期货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内部合规检查,保障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法权益。
六是对于相关服务机构尽职调查结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职业操守。规定期货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负责调查核实,切实提高对客户交易指令全程监督,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期货市场风险监测监控制度建设
将风险监测和防范措施纳入国家基本盘制度体系,发挥风险监测和防范市场主体自身功能,以市场化手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有利于建立统一标准的监管机制,加强期货市场各类风险监测监控机构的网络安全建设,形成监管合力,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我们认为期货市场风险监测制度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在于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公平、公开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