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证券及其融资融券交易,不得承诺和解、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第四十条证券及其融资融券交易的客户账户由证券公司决定,融资融券客户的证券账户由证券公司担保。
第四十一条证券期货投资者认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构成违法行为:
(一)证券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自担风险或者损失本金的;
(二)证券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三)证券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虚构证券价格或者合约标的证券、夸大收益,混淆视听等违法行为;
(四)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不保本,承诺承担一定风险或者承诺不保本的;
(五)承诺以公开方式提供担保,承诺保本不保本,承诺不保本,或者承诺不保本的;
(六)承诺为投资者参与股票、期货市场提供咨询服务的;
(七)其他可能对投资者造成损害的非法集资活动。